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藏品征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藏品征集工作是指根据本馆自身的定位、任务、藏品现状和发展需要,通过捐赠、调拨、移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获取藏品的业务活动。 第二章藏品征集工作机构 第三条 藏品管理部负责全馆藏品征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以下称地质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活动,维护捐赠者和地质博物馆的合法权益,提升捐赠物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地质博物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接受社会捐赠,可包含各类实物物资、赠款、艺术品、标本及其他对地质博物馆办公运行、免费开放、展览展陈、藏品保管等有实用价值
为促进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和《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通知》,特制定《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博物馆名称: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TheGeological Museum of Chang’an
为加强博物馆与青少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传播地质科学、历史文化知识,充分发挥博物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2023年9月27日,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走进长大附属学校初中部,开展博物馆进校园活动。 活动现场不仅有专业讲解员为学生们普及和讲解矿物和化石知识,对他们在学校所学的地理知识进行补充和延伸,还提供了矿物标本供学生们参观。学生们仔细地观看展品,同时热烈地与伙伴们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