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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19

一 征集内容

根据我馆定位、任务,确定藏品征集范围,凡能够反映学校人文历史、矿产资源、史前生物化石和观赏石等具有收藏保存价值、适合陈列展览需要或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物证或自然标本均在征集之列。具体列举如下:

1 普通地质标本,如各类矿物、岩石、矿石、构造、古生物化石和宝玉石标本。

2 沉积构造标本、洋底铁锰结核标本、能源矿产标本(如石油、油页岩、煤等)。

3 典型观赏石标本,如泰山石、灵璧石、太湖石、钟乳石、硅化木等。

4 来自极地、深海、天外(陨石)、国外等地的珍贵标本。

5 地质、物探、水文、测量、放射性化学等专业的老旧仪器设备。

6 具有历史收藏和纪念价值的地质包、记录本、教材、罗盘等地质用品。

二 入藏要求

1 标本类藏品应为自然形态,大小不限,具有独特性和可展性。

2 鼓励师生为地质博物馆代采、代购标本。因很多标本可遇不可求,如老师和学生在野外实习、科研工作期间碰到地质现象突出的各类地质标本,可同博物馆联系后代采、代购。

3 请提供捐赠或代采、代购标本的名称、产地、规格、年代以及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4 对于任何征集的标本、模型或仪器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长安大学地质博物馆

2021年1月8日